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
1.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拟资助500人;
2.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人;
3.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国资计划(A档)
申请人须为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过往未获得过2023年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10.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二)B、C档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三)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五)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六)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国资计划(A档)
1.个人申报。
2024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月20日开始申报,申请人可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申请材料均为在线生成或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扫描件须为PDF格式。具体申请材料及要求见《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附件1)。
申请国资计划(A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于3月15日(星期五)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完毕(提前与拟合作的导师联系拟定初步研究计划,完善申请材料),同时将上述一套申请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各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各二级单位分别召开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对拟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出具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明确的会议结论,以及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情况、廉政鉴定情况)。各二级单位于3月19日前填写《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推荐汇总表》(附件3),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审核:审核时间为3月21日-3月27日。
4.专家评审:4月份,通讯评审。5月份,会议评审。会议评审后进行公示并公布获选结果。
(二)B、C档
1.个人申报。
2024年度国资计划将于2月20日开始申报,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附件2),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可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2.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推荐。各二级单位分别召开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对拟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出具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明确的会议结论,以及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情况、廉政鉴定情况),各二级单位于3月25日(星期一)前填写《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推荐汇总表》(附件4),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按照“个人申报、设站单位择优推荐”的流程,于4月2日(星期二)前组织专家评审,依托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择优推荐。推荐名额将以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19日(含)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进站人数为基数测算(对博士后工作评估优秀的设站单位、国家政策支持的地区和单位,以及上年度申报获选人数较少的省(区、市)和有关单位予以适当倾斜),并于2月20日在系统审核界面公布。
(四)科研诚信复核(4月15日-4月21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五)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
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获选结果拟于2024年6月30日前公布。
四、申报材料及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做好部署动员和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学术把关工作,请于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17点前将国资计划(A档)纸质单位推荐报告、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17点前将国资计划(B、C档)纸质单位推荐报告、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B314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rcb@xi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获选人员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适时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获选人员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届时获选人员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时填报的相关信息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
联系人:侯岚 联系电话:85319352、15929789089
附件:1.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
2.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
3.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推荐汇总表
4.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推荐汇总表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