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过程管理,推进落实各学科建设任务,提高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绩效,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科建设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暂行)》(西外大发〔2019〕105号)及《西安外国语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西外发〔2021〕64号),现开展2021-2022年学科建设绩效评价暨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2021年以来批准立项的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项目列表见附件1)及依托建设单位。
二、绩效评价内容
2021-2022年学科建设整体情况、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包括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
三、工作安排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总结2021-2022年学科建设整体情况,对照《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对项目进展情况和关键绩效指标进行阶段性自查总结,填报《学科建设绩效评价表》(附件2),并提供电子版支撑材料。
2.相关成果须由本学科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成果归属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学科建设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学科建设经费预算安排的主要依据,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项目,将依据《西安外国语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西外发〔2021〕64号)进行动态调整。
4.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学科建设绩效评价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B410),电子版绩效评价表及支撑材料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樊萌OA邮箱。
联系电话:85319568
附件:1.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列表
2.学科建设绩效评价表(见OA通知)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